曾国藩,为其子曾纪泽请家教学外语。教师是位传教士,照曾国藩的规定,英语启蒙背《圣经》,仿中国私塾由《诗经》开始,结果曾纪泽学了一口古英语。
1872年曾纪泽刻苦学英语,独创出“西洋字调合并法”:把注音汉字和英语单词的本义联系在一起,比如:骗=cheat=欺特、死=die=歹、热=hot=火特。三年后,曾纪泽专门负责办理洋务,某年元旦,面对各国驻京公使,他得意洋洋脱口而出“Happy New Year”,成为清国第一位向外国人祝贺新年的外交官。
极具维新思想的光绪英语学习热情很高,每日清晨四点就开始上课,在阅读和写作方面都表现出相当的悟性,但口语却糟糕至极。
他的老师是牛津毕业的英国人庄士敦,庄先生送给溥仪一个英文名“亨利”。溥仪对英语学习抱有极大的兴趣,第一年主要学习英文单词和一些浅显的口语对话,用的课本是《英文法程》;随后开始读《伊索寓言》、《金河王》、《爱丽丝漫游记》以及许多英文的短篇故事和西洋历史、地理;
庄士敦还会把日常用语、童话、成语故事和很多儒家经典名言翻译成英文,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中。溥仪的英语水平进步很快,最后能用英语翻译《四书五经》,庄士敦相当满意。幼年时的英文学习,给溥仪打下了良好的英文基础。1945年东京审判时,溥仪面对法官的英文质询,对答如流,不需要戴同声传译的耳机。
一般人查词典为了弄懂词的意义,而有些人却把字典当作有趣、消闲的读物。
据说,钱钟书先生就是这样一位读者。他把重得都拿不动的大辞典挨着字母逐条细读;他在漫长的旅途上手捧一本别人认为“索然寡味”的英文字典,怡然自得的读了一个月;他在去英国的轮船上以约翰逊博士的《英文词典》伴随,深得其中的乐趣,自称趣味之深,有不足外人道者。
林语堂曾眷恋《简明牛津辞典》和《袖珍牛津辞典》,称之为"枕中秘"。
“我以为要通一国的国语,须学得三种要素,即构成其国语的材料、方法以及其语言的腔调。材料就是“单语”,方法就是“文法”,腔调就是“会话”。我要学得这三种要素,都非用机械的方法而下笨功不可”。
他所说的“单语”,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“单词”和生字;“会话”,就是关于外语的腔调的学习。具体操作是:“我选定了一册良好而完整的会话书,每日熟读一课,超期读完。熟读的办法更笨,说来也许要惹人笑。我每天自己上一课新书,规定读十遍。计算遍数,用选举开票的方法,每读一遍,用铅笔在书的下端划一笔,便凑成一个字。不过所凑成的不是选举开票用的‘正’字,而是一个‘讀……’‘讀’字共有二十二笔,故每课共读二十二遍,即生书读十遍,然后第二天温五遍,第三天又温五遍,第四天再温两遍。”
看到我们的前辈们学英语的用功程度,应该悟出了点什么吧!虽然他们的学习方法不一定正确,但是前辈们对英语非常重视,可见前辈们老早就知道了学习英语的重要性,现在我们的学习资源比古代要多得多,你还在犹豫什么,努力学起来吧!